写人优秀作文汇总六篇
在日复一日的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,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,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。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人优秀作文6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在我的生活中,有许多日子令我怀念。然而,最令我难忘的,则是与“毛哥”相处的那段日子。
那是去年寒假的时候,我和一些亲戚们去信阳乡下探亲,在一行人中,我认识了一个帅气的青年——“毛哥”:高高的鼻梁,乌黑的头发,一双迥迥有神的眼睛和一张俊俏的脸。他十六岁,正上高一,别人都习惯叫他“毛哥”,自然而然,我也就顺理成章地喊他“毛哥”。
毛哥的知识面很广,在乡下玩的几天中,所看到的一些植物他都能叫上名来,有时,我们爬山,毛哥都会给我讲一些植物的特点,使我在玩中也学到了许多关于草木的知识。
那几天,我还经常和毛哥一起去小河里摸虾蟹。每次,毛哥都会大丰收,不管摸有多少,他都会分给我一半;有一次,毛哥从河底挖出来个大河蚌,河水一冲,它便从壳中吐出柔软的肉来,很是可爱。
毛哥的领导能力还很强,有时车上的大人都去看亲戚了,只留下我们这些小孩在车上,车里便乱了套,一会儿,几个小孩便互相打起来,有时,还在车里乱蹦乱跳,不住地踢车门,把我搅得直头疼,可只要毛哥斥责一声,那些捣乱的小孩就不敢再在毛哥面前撒野,只得规规矩矩地坐在位上,我则为有这样的好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。作文
在一个冬天的早晨,我们去游玩天仙洞。刺骨的寒风猛烈地吹着,即使我穿了许多件衣服,也挡不住冬天的寒l冷。“啊--嘁”我重重地打了一个哈欠,顿时我觉得更冷。
这时,我看见山中央有一个红点在移动。走近一看,原来是一个背着转头的挑山工。在他的背篓里放 着许多沉甸甸的砖头。他穿着红色的背心,露出黑黝黝的皮肤,浓眉大眼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。还不时用衣服扇动着。我很奇怪,因为当时是寒冬腊月的时候,我们都手喝着热气,以求暂时的温暖,可他不一样而是满头大汗,棕色健壮的身体上披着一层晶莹剔透的汗珠。我好奇地走过去问:"这么冷的天,你怎么穿这么少,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吗?”他笑了笑,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说:“我们拿这些砖修房子的。虽然现 在是严寒季节,但走了许多路也累出了汗。”说完他蹲了下来,把两字只手拉住背篓的绳子,使劲地:“嘿——”一声,把背篓背在了背上。他吃力地走着,背篓把他的腰压成了90度。突然一阵刺骨的寒风像刀子一样从我脸上划过,我把手伸进袖子里,红色的纱巾在我身旁飞舞,但仍看得见这位挑山工身上密密的汗珠。
望着他远去的背影,我明白了:我们生活就应该不抱怨,一步一步的努力。就像这位朴实的挑山工,他从来不叫苦叫累,怨天尤人,而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工作着……
小时候,爸爸妈妈都不在家,就把我放在乡下外婆家。我的外婆已年近50,脸上已有许多皱纹,但外婆是慈祥的,和蔼可亲的。由于我一直跟外婆住在一起,所以在我的记忆中大多全是外婆的形象。
直到现在,我依然清晰地记得——当我还很小的时候,跟外婆特亲,外婆干什么我都跟着她。我喜欢在外婆干农活时在田野间飞快跑,与蝴蝶追逐,跟蜜蜂嬉戏。而外婆总是慈爱地对我说:“小心点儿,跑慢些!”可年幼的我还是摔倒了,不禁“哇”的一声哭出来,每每这时,外婆总是捧起我受伤的小手,边抚摸边怜爱地说:“都怪外婆不好,外婆没看好冰雁!”然后轻轻地对着我的手吹气,那样的小心翼翼,仿佛捧着一颗珍珠,对!在外婆看来,我就是她独一无二的珍珠。
在狂风呼啸的冬季,你可能会看见一位老妇背着一个孩子在风中艰难地走着。那位老妇是我的外婆,而背上的那个孩子正是发着高烧的我,我的外婆怎么能容忍她的宝贝孙女生病呢?于是,这么冷的.天,外婆还是背着我,顶着大风,步履艰难地走向县里的诊所,我趴在外婆的背上,觉得很是温暖,仿佛与外界的风雨都隔离开了,自己正处在一个温暖的港湾。看过病,医生说我需要每天都打一针,这样我的病才会彻底好。听完这话,外婆果真每天背着我,步行几里地去县城打针。其实我是很害怕打针的,看见尖尖的针头我就会“”哇哇“大哭。这时,外婆就会轻轻地把我抱起,安慰我,让我把头别到一边,不让我看到针头,然后用手慢慢抚摸我的后背。外婆的手似乎很有魔力,当外婆的手触碰到我时,我就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,自然而然地忘记了打针的疼痛。
小时候的我很胆小,很怕打雷,每次听到“轰轰”的雷声,就会用双手捂住耳朵,把自己裹到被子里。也是这时,我便会跑去与外婆一起睡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打雷时,我只要握住外婆的手,我就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,这样,我便会甜甜的进入梦乡。后来,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:睡觉时手里不能没有东西,所以,我一个人睡觉的时候,手里必须抓着一些小物品,像发夹什么的都可以,因为我觉得这样会很有安全感,觉得这样像是握住了外婆的手,我喜欢这种感觉,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是。
虽然现在我长大了,也没有和外婆住在一起了,但是,每天午饭,晚饭我都会跑去和外婆一起吃,因为我爱我外婆,真的很爱,有一件事,我也不怕说出来被大家笑话,其实,现在我还是喜欢睡觉抓东西,还是怕打雷,但如果不握住外婆的手,打雷时我还是会捂住耳朵躲在被子里,除了外婆的手,抓什么东西我都还是怕打雷……
丑小鸭——一个众所周知的弱者形象代表。它从处处受人排挤,被兄弟姊妹耻笑、驱赶,到变成美丽的白天鹅,受动物们的尊敬,体味到前所未有的幸福。它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苦难,几乎被冻死在那个寒冷的冬季。但这一切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,它实现了对美、对理想的追求。
倒影里美丽的大鸟就是曾经的丑小鸭——它熬过来了,等待它的将会是无边的幸福。 读完这个世界有名的童话,再将丑小鸭的经历和我的经历作对比,真是感觉有天壤之别。朋友问我,我们离变成天鹅的时间还有多远?三年,不,两年。还有两年,我们就有变成天鹅的机会了。 一届又一届的初三生离开了校园,他们之中,有的依旧是丑小鸭,有的连丑小鸭都不如。只有少数的人,飞在了梦想的枝头上,蜕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。 书包寂寞地躺在长椅上,里面装着满满一书包的书。回家的路上,我还在抱怨这些书的重量。 终于拉开了书包的拉链,拿出写了待办事项的卡片。嗯复习功课《丑小鸭》。
他叫丁白河,是丁家3个院里唯一的男丁。此前,丁家的另外两个媳妇已为丁家生了5胎女儿,每一声呱呱坠地的啼哭都气得爷爷几天吃不下饭去,直到长得肥头大耳的他的出现,爷爷才如获至宝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村里人都叫他白河,只有我叫他百合,他的一张嘴每天不停地吃啊吃,一张一合的样子像极了百合花的喇叭花口儿。
大家都说,他的胖根本就是爷爷惯的,从小家里只要有好吃的,他就可以敞开口儿地吃。以致只比我大4岁的他,体重却是我的一倍还拐弯儿。
整个童年,我一直不遗余力地做着两件事:嘴馋时,将有限的马屁集中火力都拍在他的身上。嘴不馋时,就将因嫉妒而生的暗鬼转变成阳光下的嘲讽与挖苦。
曾经,私下里,胖百合一脸憧憬地对我说,他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当一名大学老师。
他的话让我的嘴撇得几乎达到了把脸一分为二的危险程度,我说,胖子,你能想象一头猪站在讲台上会是什么样子吗?
说完,我撒腿就跑。
那时村里地少,父亲东挪西借,花10多万块钱买了辆大货车自己跑运输,家里虽不是财源滚滚,但债务却一天天的减少,并且父亲还利用跑省城的机会给家里添了彩电冰箱,日子在村里也算数一数二的。于是,借了胖百合的光,我也过超了有肉吃有零钱花的日子。
然而,美好的生活总是那么短暂,就在一天下午,一切幸福戛然而止。
那年冬天,父亲去山西拉煤,由于疲劳驾驶,车翻下了山梁,从此父亲再也没能站起来。
父亲出车祸的第二天,院子里突然挤满了人,一小部分人是来慰问的,更多的则是听到了消息跑来讨债的。一向身高马大、说话洪钟亮嗓的爷爷忽然就矮了下去,不停地给这个那个的倒水递烟。
那天中午,和父亲一起长大,平时和父亲好得像亲兄弟似的曹贵把一张纸塞到母亲手里,低低地说:“大嫂子啊,三刚买车时从我那拿了20xx块钱,这钱呢,我也不要了,我家喜凤儿很早就想买台电视机来着,我看你家这电视也不怎么看……”
曹贵开了个头儿,人们便如梦初醒般纷纷掂量着手里的欠条管母亲要这要那,任爷爷好话说尽亦无济于事。
爷爷气得只嚷了两嗓子便晕倒在地上,母亲吓得不知所措,我坐在爷爷身边更是吓得哇哇大哭,只剩下了会喊爸。
突然,有人一阵风儿似的冲进了厨房,等我看清是胖百合时。他已经抄了一把菜刀拦在了太门口儿,胖百合瞪着猩红的双眼,一字一句地说:“叔叔大爷们,父债子偿。和老丁家有点情分的,把东西给我撂下,我爸欠你们的,我还。3年还不完5年,5年还不完我还一辈子……”
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了。原来长得像弥勒佛似的胖百合凶起来竟然如此的吓人。
有史以来的第一次,我把胖百合当成了英雄。
家是保住了,生活却从此一落千丈。那时,胖百合读高三,在学校里住校。我读初二,已经值得不再乱花钱,并且一放学便知道照顾父亲或是帮爷爷和母亲下地干活儿。
夏末的一天,我和胖百合与母亲一起,在田里给玉米施肥,突然,二娘风风火火地跑了来,远远地,直着嗓子喊:“白河他娘,快回去,家里出事了。”是父亲。
那天,胖百合的班主任气呼呼地到家里来找他,父亲问是怎么回事,老师说,高考的分数下来了,一向学习很好的胖百合最后考的那科竟然没及格,老师不相 信,专门跑去教育局找人查了他的试卷,发现胖百合的卷子上所有的选择题竟然没有一道是对的,而且让人奇怪的是,如果把答案依次向上提一下,所有的答案又都 是对的。
班主任疾风暴雨般的盛怒之后,见父亲一言不发,忽然就明白了什么。班主任走过来,拍了拍父亲的肩膀,低低地说了一句:老丁,你生了个好儿子啊。
班主任老师走后不久,二伯过来借锄,意外地发现父亲用他仅剩的一只手,推翻了轮椅,把自己吊在了院子里的那棵枣树上。二伯吓得一边抱住父亲,一边大喊着“来人哪,救命啊”。
被救过来的父亲像受了刺激般只喃喃地重复着一句话:“我是个废人,别让我再拖累孩子们了。”
胖百合跪在床边,哭着对父亲说:“爸,我知道我错了,可你不能抛下我和妹妹不管啊……”
我的外公今年70岁了,他中等身材,总是戴着一副老花镜。你们知道他为什么总戴着老花镜吗?因为他太爱看书了。每次吃饭,我们叫他,他总是听不见,“废寝忘食”这个成语用在外公身上不为过吧?难怪外婆总是管他叫“老书迷”呢!
听外公说,他小的时候非常喜欢读书,但是家庭条件很差,平时总也买不起一本书,只有到了“六一”儿童节时才能得到作为礼物的一本书,所以外公总是翻来复去的读,直到背过为止。
外公不仅爱读书,还特别爱惜书,他从小到老读过的书都完好无损的保存着,哪一本书上都找不到一个皱褶。外公买书时特别注意书的内容,他总是说要买积极向上的书,对人才有鼓舞。
外公读书还有一大特点,非常喜欢积累。当我翻开外公读过的书时,发现书页的空白处都变成了黑黑的小字。我就问外公:“您不是总教育我们爱护书吗?您怎么在书上乱写呢?”外公笑眯眯的说:“这你就不懂了吧?不动笔墨不读书,知识生命在于积累啊!”我恍然大悟。
我已经拜我的外公为师了,也要做一个“小书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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